领养孤儿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包括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还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领养登记按分级制度进行,由不同级别的民政部门办理。领养人需要满足无子女、有抚养能力、身体健康和年满30周岁等条件。
法律分析
一、孤儿院领养需要办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3、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四)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二、可以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结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领养孩子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收养人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收养能力证明和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对于无法找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还需要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和机关的报案证明。收养登记按照分级制度进行,由不同级别的民政部门办理。当事人需亲自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领养人需要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能力、无不宜收养疾病以及年满30周岁的条件。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则双方都需年满30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六章 保护 第九十六条 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或者长期监护职责的,财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六章 保护 第九十三条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