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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米厂经营权合同(5篇)

来源:豆荷情感

碾米厂经营权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民法典》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就蒋岙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碾米厂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碾米厂经营权,不得买卖。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按 元/年(大写: )支付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承包期内,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付清承包费,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乙方在自主经营当中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承包履约保证金,而且收回承包经营权。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碾米时间: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农忙加班一个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并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保护和维护好碾米厂及其设备,其他需要的设备承包者自备,如已有设备损坏,按价赔偿(设备如损坏或有故障乙方及时维修并费用自付,并保持清洁卫生)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碾米厂及其设备的损失,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集体的赔偿义务。

  4、碾米厂经营过程中电费乙方自负。

  5、乙方在碾米厂不准堆放其他杂物,并监督他人不准堆放杂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经营中,不得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

  七、承包期满后,甲方验收碾米设备能正常运行后,甲方将乙方的1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记息在一个月内退还。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在承包期内,乙方提出不愿承包,甲方将没收1000元履约保证金。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碾米厂经营权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押金、第三条所述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千分之一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10%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10%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碾米厂经营权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生效

碾米厂经营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协议,协议如下。

  一、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将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包括己列明的所有商品,(详细清单附后略),商品计人民币XX元,押金计人民币贰万元,总额为人民币元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凭。

  三、乙方对专卖店有经营权,没有转让权(乙方不得将经营权转让给他人)。

  四、甲方收回经营权和乙方自动退还经营权时,甲方应接收乙方存货,(商品),按进价付款给乙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贰万元。

  五、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所有收入归乙方,同时顾工工资,水电,房租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从即日起,店铺经营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平稳过渡和协调好上级公司关系,对于有异议或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友好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商铺经营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XX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X年XX月XX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丙方签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碾米厂经营权合同

  转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镇中心南路的宾馆转租给乙方经营,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转租内容:宾馆经营业务(含餐饮、住宿)。

  二、转租期限:暂定五年零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租金及支付方式:转租金每年 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转租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将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 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租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租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使用、 整理 、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租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甲方:

  乙方: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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