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营商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建设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乙方承诺,在按照通信运营商要求开展具体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六条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在具体项目施工现场并应遵守下述规定:
(一)土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进行登高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上杆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须安装警示红灯。
(三)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七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乙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予有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关单位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除本协议书约定外,乙方并应当遵守下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严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
(三)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通信运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鉴于甲方通信业务发展及建设需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和通信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协议。
第一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
第二条
乙方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中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工程建设期间(验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乙方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规和通信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甲方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督导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与落实;2、督促各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宣贯与落实;3、按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
乙方的作业人员从事渡江过河、跨电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线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技术规范教育,再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从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乙方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寻求解决方案。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生与联通公司经济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包括运输、中暑、中毒、高空坠落、火灾等),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依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将事故起因、性质、轻重及处理情况通知联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施工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或处理:1、对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6、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8、乙方将所建工程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的;9、乙方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没能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若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
乙方应做好甲方工程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机房设备状况等甲方机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资料机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损失,并按甲方损失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
协议安全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为止;本协议保密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施工相应工程完工验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签字页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委托单位(甲方):
监理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__)、关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管理,确保爆破施工生产安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监理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CCCCCC础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点:CCC县板CCC路与莲CCC山路交汇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单位:
四、监理范围: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监理工作
五、监理内容:按照经门认定及专家评审确认的控制爆破等级进行爆破安全监理。
六、监理期限:自爆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结束。
七、合同价款与付款结算方式:
1、监理费用:根据《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__,合同签订时,暂按合同额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如果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额对应的安全监理费用。
八、委托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处理外部协调工作。
2、支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对监理单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复、通知等有关文件及时签认。
3、督促施工单位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资料。
4、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发补助等费用。
5、及时支付监理费,由于委托方延迟付款时间而导致监理合同中止,责任完全委托方承担。
九、监理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监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监理技术人员常驻现场,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设计、评审、审批的内容及监理规范的条款实施监理工作。
3、监督爆破施工单位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报告委托单位和当地机关。
4、查验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审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监督民用爆破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5、根据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提出并解决施工中相关的问题且做好各种资料的签证工作。
6、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内部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更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监理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章):监理单位(章):
委托单位代表(签章):监理单位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
第二条施工项目:签订时间:
第三条有效期限
第四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策录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于主合同。
第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推荐
为创造商住小区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对装修施工队伍实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进入商住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履行如下义务及责任。
一、义务范围:
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3、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4、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5、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7、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9、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机关。
二、违规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装修施工单位: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 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 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 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 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
2
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 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 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 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 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 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 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 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 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
3
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 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
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 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 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 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 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
4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
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 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 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 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 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 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 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 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 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 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 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 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 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 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 施工现场。
7.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