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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4篇)

来源:豆荷情感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河码头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三堡码头部分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

  自码头南面通道水沟北起向北至三层楼前面通道以西九十米,运河南边第一个缆桩起向北九十米到2号桅杆吊机操作台边止,含南北九十米以北三层楼通道以西至运河边留做的8米宽的共用通道。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间底层的房间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

  为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

  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租金的`具体支付方法,参照甲方与河码头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即:

  四、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 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五、鉴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已与杭州河码头就港池以南的全部场地使用订立租赁合同,乙方承诺如届时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场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币 万元转租给甲方。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相关的补偿由乙方按其与河码头另行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航运管理处一份,送三堡村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民法典》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就蒋岙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碾米厂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碾米厂经营权,不得买卖。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按 元/年(大写: )支付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承包期内,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付清承包费,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乙方在自主经营当中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承包履约保证金,而且收回承包经营权。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碾米时间: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农忙加班一个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并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保护和维护好碾米厂及其设备,其他需要的设备承包者自备,如已有设备损坏,按价赔偿(设备如损坏或有故障乙方及时维修并费用自付,并保持清洁卫生)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碾米厂及其设备的损失,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集体的赔偿义务。

  4、碾米厂经营过程中电费乙方自负。

  5、乙方在碾米厂不准堆放其他杂物,并监督他人不准堆放杂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经营中,不得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

  七、承包期满后,甲方验收碾米设备能正常运行后,甲方将乙方的1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记息在一个月内退还。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在承包期内,乙方提出不愿承包,甲方将没收1000元履约保证金。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县____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预付转让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________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________元(________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应由甲方交纳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年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但遇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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