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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6篇)

来源:豆荷情感

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为了减少学生在校内、校外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呼吁全体家长与学校共同承担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协议书,要求家长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条例

  1.对子女的教育不能采取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态度,要耐心细致地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防止子女自残或自杀行为的发生。

  2.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让子女到江、河、湖、池塘、水库等去钓鱼、摸虾、玩水或游泳。

  3.平时要重视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能让子女在铁路上行走或坐卧休息;子女不满12岁的,不能让孩子骑自行车上学。

  4.通过铁路口时,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用物击打火车。

  5.劳动课时,严禁用劳动工具打逗、追逐;不准在校内追逐打闹。

  6.不准打架斗殴,校内、校外不准携带非法刀具、凶器。

  7.教育子女遇事要冷静,以理服人,以和为贵,不能和别人打架斗殴。

  8.告诫子女平时不要靠近或逗玩危险的动物(如马、牛、狗、黄蜂、蛇等)。

  9.教育子女一个人单独在家时,不要随便触摸危险的电器或开关。

  10.教育子女不要玩危险的游戏,不能爬树或攀爬危险物。

  11.不能让子女携带火柴或打火机到野外玩耍,禁止子女在野外用火。

  12.告诫子女不要吃不卫生的食物,自觉防止食物中毒。

  13.教育子女不要随便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食物。

  14.严禁子女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录像厅,引导子女阅读健康的书籍读物,不看淫秽的书刊和不健康的影视。

  二、自卫、自救的方法

  1.当你遇到恐吓、勒索、绑架、拐骗或其他侵犯到你人身权利时,要及时拨打“110”或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

  2.防止食物和煤气中毒。不要吃过期、变质或腐烂的食物;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小食品店、摊点买东西吃。使用燃气热水器,室内要有排气设备,闻到煤气味时,要立即开窗通通风透气,并关闭

  3.地震时,如在室内,可迅速抱头、闭眼睛躲在桌子下;如在室外,要保护头部,迅速远离建筑物,在空旷地则原地蹲下不动。

  4.有人触电,不要去碰触电者,应边想办法使其脱离电源,边呼救;遇到火灾,要迅速有序地从消防安全通道撤离火灾区,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5.不要与传染病患者接触,如患了传染病,应主动不到人群

  以上内容,望各位家长严格履行,不能因为平时工作忙而忽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在校外时间,家长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对子女的人身安全负总责。若子女在校外时间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担责任。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和班主任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期已至,提醒各位家长在假期内做好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工作,确保孩子假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一、安全第一: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假期安全教育,从孩子的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注意“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出行安全:教育和监护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走路,文明乘车,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不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私自外出及在外过夜,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饮食安全:教育和监护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或不卫生的食品,不喝生水,不吃来历不明的水果、野果、食品等,严防食物中毒。

  3、防溺水:教育和监护孩子不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独自或同学结伴到江、河、湖、海、池塘、游泳池游泳,防止意外发生。

  4、防意外伤害:教育和监护孩子不携带、玩耍管制刀具,不做危险的游戏。

  5、防火防电防雷:教育和监护孩子身上不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玩电、不玩火,使用炭炉、液化气、电器时注意安全。夏季雷雨天气较多,教育和监护孩子雷雨天气不到大树底下等危险地方躲雨。

  6、娱乐安全:教育和监护孩子远离内容庸俗、格调低下的“卡通鸦片”和“不健康书刊”,不参与、封建迷信、结伙滋事等活动,不抽烟、不酗酒,远离毒品,不痴迷上网、游戏,不去营业性网吧、游戏机房、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7、交往安全:教育孩子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随便与陌生人接触,同时要教育孩子谨慎交友。

  二、预防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着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安全管理,促进孩子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学校向您提出如下建议,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1、多关注自己的孩子,要尊重、关心、理解子女,教育子女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切忌对子女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要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要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孩子一旦拉帮结派,出于朋友义气,脑子一热可能会不计后果。

  2、重视与老师、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多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

  3、以预防为主。家长平时可以结合一些常见的校园欺凌现象来引导孩子,进行预防教育。在预防教育中,引导孩子学会分辨事情的对与错,曲与直,不能诱导孩子片面出手,或者为不受欺负而以暴制暴。当然,也要教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让孩子平时有心理准备,遇事能从容处理。

  4、加强法制意识教育。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和监管,增强孩子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5、孩子遭遇校园欺凌时,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人证和物证等关键证据,根据已有的现实情况,在与打人孩子沟通、通过班主任、学校协调解决,还是通过法律途径等选择中得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6、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在日常家庭教育中避免粗暴解决问题的方式。孩子暴力伤害他人,并不是单一现象,与家长的教养方式有密切联系。提醒部分家长,如果你的孩子有欺负别的同学现象,一定要认真反思,家里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现象。以暴制暴,如果引导不好,可能会让孩子从被打中学会经验,反过来发泄内心的负面情绪,转而去伤害其他无辜同学。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

  三、合理安排学习活动、适量运动等作息时间:

  1、帮助孩子制订出假期学习、活动作息时间表,提醒他们生活要有规律。督促孩子认真有序地完成假期作业,认真进行复习,全面关心子女假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2、要尽量多地安排甚至陪同孩子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活动,避免孩子长时间沉迷于电视或电脑。

  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期,家长们要帮助孩子选好书,多引导和陪同孩子们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科普等作品,让孩子在读书中增长知识,开拓眼界,激发学生兴趣,促进思考,激昂斗志。

  尊敬的家长,在暑假期间,希望我们能不断沟通,真诚合作,和孩子们共同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尽自己最大的力量!

  实验学校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学生(签字) (以下简称乙方)

  受教育局委托,学校组织与学校校园足球训练任务。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就与培训有关的人身安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当向乙方就安全方面进行宣传,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2.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活动场所和设施,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场所和设施的安全性;

  3. 甲方负责在训练期间学校内的安全保障工作;

  4. 为保证乙方的安全,甲方有权利在学校内对乙方在必要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管理;

  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训练工作;

  2.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作息制度和活动计划;

  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乙方的人身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对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2.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以及甲方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和条例,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实施的行为对乙方造成人身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对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3.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以及甲方其它一切安全制度条例,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实施的行为对甲方及其老师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其他

  1. 本协议自签署时即起生效,至甲方退出堼上学校校园足球训练。

  2. 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况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 最终解释权归辛桥乡堼上学校所有。

  承办单位: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非法传销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车辆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1、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籍和音像图片,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的。

  12、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非法_____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_____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2、学生参与_____、_____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为了确保学生能正常参加某某大赛,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取获得优异的比赛成绩,特要求全体参赛学生在安全方面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生必须服从学校、专业组的活动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活动。

  二、参赛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活动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听从活动单位的安排,不准擅自离队,不准私自外出活动,有特殊情况必须和带队教师请假。

  三、在活动现场,必须执行有关现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和现场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工作纪律,要服从有关人员的安排与管理。

  四、带队指导老师和学生实行每日点名制度,每天学生向带队指导老师汇报工作及安全状况,指导老师要每日向带队领导汇报学生活动情况、安全状况。

  五、参赛学生除注意安全外,在外期间一定认真执行学校安全规定,严禁大吃大喝,要多休息,注意交通、人身、财务等方面的安全。

  六、参赛期间,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自行负责。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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