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技能方案
为了使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做到公平、公正,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县职办及县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1基本分50分
(1)学历6分,计算最高学历,此项不超过6分。
前学历中师专科、本科、研究生(含结业)计1、2、4、6分。
后学历专科本科、研究生(含结业)分别计1.5、3、5分。
(2)年度考核3分。
称职以上计3分。
(3)任职5分,此项不超过5分。
任申报职务的前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0.5分。
(4)教龄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每任教一年计0.5分。
(5)从事特殊教育工作6分,此项不超过6分。每年计0.3分。
(6)继续教育5分,此项不超过5分。
当年内容完成规定学时计4分,超学时或不足学时增减1分。
(7)出勤5分。
申报者申报的当年(学年度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出全勤计5分;凡旷工1天扣3分;事假(法定婚丧、产假除外)1天扣0.4分;病假(县医院以上住院治疗外)1天扣0.1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2分。扣完为止。
(8)工作量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全席工作量计6分;超工作或不足工作量增减分,增减分不超过4分。
(1)政治思想素质5分。
主要从表现师风、爱岗敬业等方面,结合平时学校考核记载进行考核。
(2)教育教学过程10分。
根据“学校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考试各2分。凡缺教案一节扣0.2分,不合格教案一节扣0.1分;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一节扣2分;作业批改马虎一次扣0.1分,未批改一次扣0.2分;学生落实效果酌计1分至2分;学生考试成绩酌计1分至2分。
(3)教育教学质量150分。
此项考核每人基本分核定为120分。在考核考核内,凡所在班级流失一名学生而未新招生补充,缺1人扣10分,科任教师扣5分;随意赶学生出校1人扣10分;班上学生违纪1人,班主任扣2分,科任教师扣1分;所任学科教学质量酌计10-30分。
(4)教育科研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5)教学竞赛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参加校县、片区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包括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等)活动,每次分别计0.5分,1分,2分,在此基础上获鼓励、三、二、一等奖另计0.5分,1分,2分,3分。
(6)论文论著10分,此项不得超过10分。
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专门报刊或网站上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文章计县级1分,市级2分,国家级4分;在公开发行有(INISSN或CN标志)的学术、报刊上发表教育计:县级1分,市级2分,国家级5分;撰写教育教学专著每部8分。(合著作:主著者7分,辅著者3分);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报道教育教学工作短讯每条计:县教委0.1分,县0.2分,市0.4分,国家0.8分,此款计分不超过3分;在学术研究会上交流经验计:校级0.2分,县级1分,片区1.5分,市级2分,国家级4分。
(7)表彰奖励5分,此项不超过5分。
受国家市、县、校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受国家、市、县部门及学校表彰的单项奖分别计3分,2分,1分,0.5分。
(8)奖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9)专业成长6分。
已确任的国家市、县骨干教师分别计6分,4分,2分。
(10)指导新教师4分。
指导年轻教师效果良好,每人计1分(以学校确任为准)。
3民主测评分30分。
(1)教职工测评10分。
(2)考核组测评20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一票否决。
(1)受到行政处分未撤销者;
(2)违反学校屡教不改者。
(3)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4)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者或无故迟到或早退20次以上者(以当年度计算)。
(5)乱订资料乱办班、乱收费查证属实者。
(6)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查证属实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证属实者。
(7)拖欠学校者。
(8)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
(9)判处有期徒刑人员。
(10)不假外出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含离职学习期满不按期返校上岗者)。
(11)未完成当年学校招生任务者。
三考核时限三个学年度(聘任前)
四考核程序
1申请人向学校上交相关材料和书面申请。
学校召开教职工会议,由申请人述职,当场测评并公布测评分值。
3考核组考评。
考核组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对申报者进行量化考核。
4公示考核。
学校张榜公布考核组考核结果,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并搜集教师意见,公示期不少于5天。
5上报考核结果。
根据学校考核情况确定人员上报。
五考核结果应用。
此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的依据。
六本《考核办法》从年9月起执行。
七此《考核办法》与学校各项工作制度配套使用,其考核结果载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员工技能考核方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