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荷情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条件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条件

来源:豆荷情感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条件为: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秩序,以及投资者的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对证券、期货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以下条件会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怎么构成的?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1)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2)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怎么量刑?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量刑: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