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经营严重亏损且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缺乏清偿能力时,根据《公司法》第187条和《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向申请宣告破产。一旦裁定宣告破产,清算事务将移交给进行处理,同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债务重整。
法律分析
1、企业经营严重亏损;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及法律保护措施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及法律保护措施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时,按照法律规定所采取的一系列程序和措施。破产程序包括申请破产、财产清算、债权人会议等环节,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并实现债务的清偿。而法律保护措施则是为了保障有限责任公司在破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如暂缓清算、破产重组等。通过合理运用破产程序和法律保护措施,可以有效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风险,保护各方利益,并为公司的重整或清算提供合法依据和保障。
结语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企业经营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清算组应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破产程序包括申请破产、财产清算、债权人会议等环节,以保护债权益并实现债务清偿。同时,法律保护措施如暂缓清算、破产重组等,为有限责任公司在破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合理运用破产程序和法律保护措施,有助于有效管理破产风险,保护各方利益,并为公司的重整或清算提供合法依据和保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