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实刑之后,如果判处了罚金的,还需交罚金。如果没有判处罚金,当事人就不需要缴纳罚金。判处罚金之后,犯罪分子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上诉要交罚金吗
要上诉跟缴纳罚金没有直接关系,只有人民判处罚金刑的,才会需要缴纳罚金。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导致罚金交不起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罚金什么时候交呢
罚金应当在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期限内交纳,具体可以根据具体的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另外,罪犯在服刑期间,也可以通过监狱部门提出缴纳的要求,监狱部门会根据具体进行处理,同时,缴纳罚金的,对其减刑起到一定的作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