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宣传月工作方案
一、宣传活动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及市、县近期颁布的学前教育文件为主要宣传内容,以学习幼儿园相关评估、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促进办园质量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二、宣传活动主题
宣传活动主题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三、宣传活动时间: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四、宣传方式和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__月__日—__月__日)
1、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宣传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_
副组长:__
成员:____
2、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准备宣传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__月__日—__月__日)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1、在仙游县教育局的牵头下,仙游县实验幼儿园、仙游县第二实验幼儿园、仙游县鲤中实验幼儿园、仙游县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联合组织开展1次大型室外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形式的宣传活动。
2、通过幼儿园LED显示屏宣传标语、向家长分发宣传单。
3、通过网站宣传报道学前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
4、召开全园家长讲座,全方位地向家长深入宣传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理念;宣传规范办园行为,避免小学化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等先进的学期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
5、组织教师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法规。
(三)宣传活动过程:
(四)总结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
学前教育宣传月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至6月28日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学前教育发展。大力宣传《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苏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太仓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等学前教育措施,宣传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学前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江苏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幼儿园教育行业标准,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三)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各园要围绕“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主题,广泛开展“家园共育”活动。向家长推荐教育部科学育儿网(),收教育电视台和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联合制作的系列谈话节目《回归快乐童年》将于5月26日至6月13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播出(每天18:30分,周一、三、五首播,二、四、六重播)。主要宣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让广大家长了解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学前教育的科学理念及学前教育内容和形式,帮助广大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规律,提高科学育儿能力,为广大幼儿营造健康积极的生活环境。
四、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实施步骤及活动形式
(一)发动阶段。
6月12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幼教中心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
6月12日至6月28日为宣传实施阶段。
⒈各幼儿园要利用网站、宣传栏、家校路路通等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幼儿家长问题等方式宣传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法规。
⒉多形式开展园内宣传。各幼儿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尤其要组织教师逐条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幼儿园教育行业标准,通过专业研修、教研活动、园本培训、基本功比赛等方式,帮助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专业水平,力求将专业规范融入保教工作,在保教工作中内化专业规范。
⒊多方法指导科学育儿。在宣传月期间,通过向家长开放活动,举办家教知识讲座,发放家教指导手册,宝宝博客群讨论等方式,覆盖所有在园幼儿的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的教养行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三)总结阶段。
6月28日至6月3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以幼教中心为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于3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学前教育宣传月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指南》的精神为主要宣传内容,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提高广大师幼、家长及社会的法规意识,杜绝小学化现象,围绕《指南》开展系列宣传和教育服务活动,引导家长和老师学好《指南》,用好《指南》,让科学育儿的知识深入人心。
二、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三、活动时间
20__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5.20--5.25)
1.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宣传小组
组长:韩立新
副组长:赵婉莹
网上平台负责:高晓峰
家长社区宣传负责:万玉红
教师宣传及活动负责:张庆杰
组员:各学年组长及班长
2.制定实施方案,准备宣传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5.26---6.19)
1.召开全园教职工大会,传达关于印发《20__年绥芬河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及针对通知我园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宣传活动主题---幼小协同科学衔接,帮助教职工了解宣传月的内容形式。
2.开展“六一庆祝周活动”,邀请家长参与,家园互动,促进幼儿发展。
3.活动期间,利用我园网站、大厅LED屏进行全方位科学育儿《指南》宣传,营造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氛围。
4.开展“幼小协同科学衔接”活动,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及小学化危害。
5.开展到社区发放宣传单,科学育儿知识宣讲活动,帮助家长理解《指南》的教育理念,了解各年龄段的发展特点
及规律,引导家长学会观察孩子、理解孩子,尊重孩子。
6.宣传月期间,我园将通过开放日、游戏观摩、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引导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和育儿观念。
7.开展“送教下园活动”把科学施教的理念和姐妹园分享,引领和指导教师对《指南》理解下幼儿活动的组织实施。
8.开展“大班幼儿参观小学幼小衔接活动”,让大班幼儿了解小学,从心理上给与孩子们充分的适应,做好有效衔接落实。
9.组织教师学习《指南》,交流学习心得。
(三)总结阶段(6.20--6.25)
本次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交流,按时将活动情况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整理报送。
学前教育宣传月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我是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
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和具体案例,帮助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历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重视关心幼儿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宣传形式
1营造活动氛围。各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灵活多样的开展宣传月活动,要自行印制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着重抓好“四个一”工作,即:办一期主题宣传专栏;组织一次教师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宣讲活动;发放一份告家长书。
2拓宽宣传渠道。各幼儿园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及时转发、转播教育部制作的公益宣传片、主题海报、电视访谈节目等相关资,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要全方位宣传各级、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力措施和相关,多渠道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大力挖掘师德师风典型,传递教育正能量,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挖掘先进典型。要结合全省“寻访荆楚好老师”活动,集中发现、推选一批新时代荆楚好教师典型,树立湖北幼儿教师爱岗敬业新形象。
4开展系列活动。开展师德主题活动。结合师德建设系列活动,开展“我骄傲,我是幼儿园教师”“我是幼儿园教师,我为自己代言”“爱岗敬业,做优秀幼儿教师”等主题演讲、交流活动。开展专家视导帮扶活动。通过教育教学视导、专家入园指导等活动,帮助一线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专业素养。开展游戏案例推荐活动。将全市幼儿园户外游戏优秀案例,全市推广共享,切实增强游戏活动实效性。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学前教育宣传月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当代教师正面形象和科学育儿理念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幼儿园办园品位的重要平台,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予以落实,力求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拟定方案,注重过程评价,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打造特色。各学区(分局)要组织各幼儿园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综合利用多种媒体,组织开展大型公益讲座、专家访谈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各幼儿园要通过举办师德师风演讲比赛、游戏案例评选大赛、先进事迹宣传、教师结对帮扶等多种活动,努力打造一至两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
加强督办,提高实效。各学区(分局)主任()作为本地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各幼儿园活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对宣传内容严格把关,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产品。市教育局将在宣传月期间组织专班进行督察,督促活动落实。
各幼儿园6月2日前将活动过程性资料(含方案、图片、讲义、总结等)汇编成册上交学区(分局),学区(分局)于6月24日前统一上交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地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