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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书汇编(5篇)

来源:豆荷情感

聘用合同书汇编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合同期从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______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属旗下所有房地产企业所开展的房地产项目的设计、开发、销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2)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2.乙方的工作权限为:

  乙方不得直接接触公章、支票及现金。乙方及乙方负责的部门需要动用公章、开收支票、调拨资金等,均需该部门工作人员马云法出具用章审批单、资金调拨单、票据收发单等书面报告,由___填单后,报乙方签字审批,乙方将审批单报公司领导,经或授权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如未经___或___的授权人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分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违规办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未经乙方签批,___或___的授权人授意乙方分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操作的,乙方对此种行为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甲方可因生产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及相应的工资。

  三、劳动报酬

  1、聘用期间乙方工资按年薪制制定,______20__年薪为人民币元;______20__年度之后标准为人民币元;加班费双方另行约定。

  2、乙方工资发放时间如下:

  (1)______20__年度的工资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发放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发放元;

  (2)______20__年度之后的工资具体发放时间为,发放金额为元。

  3、乙方的奖励制度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社会保险及福利

  双方在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前,乙方的社会保险部分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乙方不得将其工资、奖励、补偿金等本合同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和本企业职工。

  4.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类似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同类、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5、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保密的任何条款,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企业为沈土根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之一,本书面合同虽然仅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书面合同,但乙方将同时从事沈土根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的房地产项目相关工作。乙方同时从事该相关工作的报酬福利等均已包括在本合同之内。乙方对此已知悉,并承诺从事该相关工作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职务行为。

  七、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书汇编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方因经营药店需要,使用乙方执业药师证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使用年限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协议期满即终止,双方要续签协议,可提前二个月协商。

  二、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按每月XX元(大写:)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工资一次,第一次支付时间按以下约定确定:

  1.如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证书注册,第一次支付工资时间为证书正式注册之日。

  2.如因甲方原因,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没有完成证书注册,第一次支付工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3.如因乙方原因,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没有完成证书注册,由甲方提出,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相关注册证件及资料交予甲方经办人,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出示收据给乙方。甲方应尽快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需乙方配合,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方便乙方安排时间,如因此产生费用(因注册需要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考试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接受执业药师注册期间所必需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及体检费等)。甲方在认证期间如需乙方到店配合,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协调时间。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注册证书,若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应及时补办。

  六、在协议期内甲方应合法经营,甲方经营药店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乙方只提供执业药师证书。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执业证书被吊销,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出具与乙方的解聘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不得无故难。

  八、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聘用合同书汇编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 动 者) (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范围为 ,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原则上实行《劳动法》规定的每日 8 小时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另外安排加班时间,甲方必须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乙方在其工作范围内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安排,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法定节假日依法安排乙方休假。否则按照法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一、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为 xx元/月(仅供参考) ,甲方应当在 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二、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或正常月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收入,不低于东莞市当年公布生效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按公布的本公司规章制度,确定乙方的工种津贴、职务补贴和奖金数额,并根据生产经营效益,参照当地物价指数的变化,结合乙方所作的贡献和工种、职务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因工作生产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进行合理加班。小时加班工资基数标准不低于当年本市小时工资最低标准,乙方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约定为 4.12(仅供参考) 元/小时。

  五、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应承担部分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时间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二、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上班时不得故意怠工,否则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管理而妨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公司一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四、严禁乙方在公司内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如经发现者一律交由机关处理,并且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变更本合同的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办理变更合同的相关手续。

  九、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擅自离职3天后或一年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试用期内经审核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被记过、警告3次以上,本条所言的“重大损失”指人民币10000元以上;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8)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9)甲方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10)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1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但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时,甲方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按本条(7)~(11)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支付工资外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属本条(12)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

  (1)乙方因结婚或家庭因困难而要照顾家庭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

  (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十、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约:甲方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合同,乙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符合解除条件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甲方同意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已投入的专项培训费用损失,双方确认投入给乙方的专项培训费用初计为: 职工500元、普通员工100元 (仅供参考),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十二、其它:

  一、乙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学习甲方员工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自愿遵守员工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之内容,如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愿意按照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接受相应的处罚。

  二、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考核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在相应的工作岗位的工资调整幅度内提高或降低乙方的工资标准。无正当理由,员工必须服从调动。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合法(个人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简历、技术证书等),否则,双方劳动合同自始无效,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或培训费用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涉及刑事犯罪的,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乙方保证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需承担竞业禁止或保密的义务,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另:若由于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或者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入厂等故意隐瞒真实身份行为,导致在其发生工伤等事故后遭到社保部门拒绝理赔情况的,即使甲方已为乙方购买相关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责任也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四、本合同附件为甲方公司章程(/厂级厂规),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并确认已阅读并了解服从该公司章程(/厂级厂规)合同期内,甲方公司章程(/厂级厂规)变更并经乙方了解的,以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厂级厂规)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公司章程(/厂纪厂规)

  甲 方: 乙 方:

聘用合同书汇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广纳社会人才,改善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实现建设一流的远程教育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制外按合同制聘用的专职教师岗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实训指导、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财务会计等)和管理岗位(管理干事、学生干事、专职辅导员等)的人员。

  第三条 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聘 用

  第四条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再续聘者,自动离职。

  第五条 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专职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和管理岗位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得少于岗位数的2/3;后勤管理、保卫干事、实训指导等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聘教授和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原则上不再聘任。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用人部门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向人事部门提出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

  2、人事部门向校内外公布聘用岗位;

  3、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4、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5、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校长审批;

  6、聘用人员与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7、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学校与聘用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 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合同期限;

  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岗位纪律;

  4、岗位工作条件;

  5、工资待遇;

  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经双方商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聘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一般聘期为3年,首次聘期含6个月的试用期,初次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聘用合同期满,如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学校及聘用人员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或应聘其它岗位。

  第十一条 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学校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四章 聘用期间待遇

  第十三条 学校按月向聘用人员支付基本工资,并实行每年浮动的激励机制。

  1、专职教师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初级职称和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基本工资分别为每月800元、1100元、1400元,特聘教授由校长办公会决定;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浮50元。

  2、技术支持服务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全日制专科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或初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基本工资分别为每月6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浮50元。

  3、管理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全日制专科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基本工资分别为每月600元、800元、1100元;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浮50元。

  4、学历要求适当放宽的岗位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比照同岗位同层次人员适当下调。

  5、聘用人员聘任期内职称晋升,从下一年度起兑现新的基本工资标准。

  6、首次聘期结束,签订续聘合同的以上各类人员工资待遇连续计算。

  第十四条 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由学校直接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五条 学校招聘引进在编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对聘期内的聘用人员优先录用。

  第十六条 学校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入住学校青年职工集体宿舍。

  第五章 聘用期间的考核和管理

  第十七条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等由省人才中心管理,代理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十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其党、团、工会等关系由学校管理。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参加党、团和工会活动。

  第十九条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勤、评选先进、年终考核、参加全校大会等与在编人员相同。

  第二十条 学校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临时档案,用人部门协助将受聘人员的考核评议、鉴定、奖惩、工资及职务变动等材料及时送人事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 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二十二条 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用人部门不得聘用;如已受聘,由学校解聘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任职要求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考核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3、不履行聘用合同条款的;

  4、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5、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学校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7、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第二十四条 学校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其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并通知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条 不论是解除还是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须在归还学校财物、办理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还应经学校审计后方可离岗,否则学校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规定实行经济目标责任制的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工资及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等由部门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首次聘用期从按本办法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具体事宜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聘用合同书汇编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受聘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书,以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基本情况: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位于 的 总经理 职务。

  2、聘用期为:从 年 月 日到年 月日止。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玖仟元(¥9000元 )。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及约定的待遇。

  2、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一日三餐饮食,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纳入乙方工资。甲方负责乙方健康证的办理。

  3、乙方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参照公司的规章制度)。

  4、若因乙方管理不当,连续三个月营业额低于15 万元,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三、 乙方的权利:

  1、乙方的休假方法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乙方的权力: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享有下列权力: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厨房及食材采购除外);

  3、组织实施股东会、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9、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批准单笔1000元以下费用;

  11、执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乙方的职责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保证每月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

  2、全面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议;

  3、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报股东会同意后执行实施;

  4、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接受股东会质询并作出解释;

  6、接受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3、不得从事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4、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经济处罚乙方,并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可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工资发放及绩效奖惩方法:

  1、甲方每月日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基本工资及提成。

  2、绩效奖惩办法:

  ①月营业额基本指标为15万元/月,乙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000元/月;

  ②月营业额不超过基本指标15万元时,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即9000元/月);

  ③月营业额超过基本指标15万元时,乙方按照超出部门的%提成。

  八、合同的续定、变更、解除和终止

  1、如甲方结束经营,合同双方自动中止,甲方将补齐乙方工作日之基本工资及提成。

  2、如果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将补偿乙方壹个月基本工资,并补齐乙方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及提成。

  3、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通过后,指定乙方离职日期。如乙方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贰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4、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乙方未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离职,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乙方续签合同;如甲方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离职,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从实例事件中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时,甲方可随时解约,并追究赔偿。

  6、本合同终止或解职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原定的单价予赔偿。

  7、通知解除合同后,当甲方后续总经理未至接管时,乙方必须认真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做出危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如损坏甲方声誉恶意破坏公司财物透露公司机密等),当接管总经理到岗后,须做好各方面的交接工作。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份 3 页,甲、乙各执一份。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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